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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7节(2 / 2)

意交换,自然是好事儿。可人家若是不愿意,那也是人之常情。”

这话、说得大义凛然,正气十足。

可嘻嘻品来,还是茶味十足,并意有所指。

什么叫“同学善良、愿意交换”?

这句话的意思,岂不是说不愿意交换的同学,就不够善良?

而且,这个文艺老女神,张嘴“没规矩”,闭嘴“讲规矩”,似乎极有教养,分明在暗示什么——

比如赵乐乐,刚才故意学着人家港普阿姨的口音,多少都失了厚道呢。

能够考上b大的学生,基本上都是学霸。

脑子都是极聪明的。

且这位中年贵妇并没有太过隐晦,她的言外之意,赵乐乐听懂了。

本就有些局促的姑娘,脸变得更红了。

她嘴唇蠕动着,想要说些什么:她不是故意嘲笑人家的口音,就是、就是被这个菲佣,哦不,是菲姐的盛气凌人给气到了。

这才——

“这位同学,真是对不住。”

就在赵乐乐搓着手指头,极力组织措辞的时候,刚才那个清脆的女声又响了起来。

她看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,穿着c家的最新款夏装,名媛范儿十足。

人虽然看着像个高贵的大小姐,开口却极为“平易近人”。

她挂着得体的浅笑,柔声对赵乐乐说,“我家菲姐刚来内地,不太懂这里的规矩。”

“失礼之处,还请见谅!”

一边说着,一边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口红。

“同学,一点儿不值钱的小玩意儿,送给你,请你不要跟菲姐计较。”

赵乐乐更加傻眼了。

她不认识那个口红的品牌,但只看包装就知道,应该很贵。

李梦君更识货一些,轻声说了句:“d家的999,还是港城的专柜货!”

赵乐乐:……什么d家,什么999?

不过既然沾了一个港城专柜,应该不便宜!

赵乐乐家不算穷,父母都是双职工,但也没有达到可以随意用名牌的地步。

在这个年代,化妆还没有那么的普及。

尤其是在人们传统的认知里,学生的主业是学习,学生就该有学生的样子。

这个学生,包括大学生。

作为爱美的女孩子,赵乐乐偷用过妈妈的口红,但从未有过属于自己的化妆品。

更不用说这种看着就很贵的港城货。

“不、不用了!”

赵乐乐赶忙用力摆手,无措的说道,“本来、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儿。”

“你快收回去吧,这么贵重的东西,我、我不能收!”

大小姐的笑容愈发明媚,直接将口红塞到了赵乐乐的手上:“拿着吧,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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