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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2节(1 / 2)

他的外快,赚得也就最多。

跑去黑市买了张自行车票,居然还能剩下买自行车的钱。

没说的,一个字——买!

今天刚下班,吕新华就揣着钱和票去了百货大楼,然后就推了辆凤凰牌的自行车。

若是搁在后世,吕新华根本就看不上这种又笨又丑的铁家伙。

但,在这个时代,自行车是堪比迈巴赫的存在。

哦不,不对,是比豪车都拉风的存在。

因为在后世,不是所有人都认识豪车品牌,但在六零年代,所有人都知道自行车的价值。

“咦?华子应该算是咱们大院第一个买自行车的年青一代吧。”

人们似乎很容易攀比,总爱评个“第一”。

大院里十多户人家,吕新华这一代也有三四个年轻人。

邻居们难免就会在这些同辈人中比来比去。

过去,吕新华并不突出。

他本人的条件不错,但家庭太拖累了。

反倒是与他同龄的乔建国,比他更受推崇。

还有一两个比他们小两三岁的孩子,随着中学毕业,开始找工作,也有了跟吕新华这样的“大哥哥”对比的资格。

“马氏还真是华子的贵人,自打被她抽了一巴掌,这华子啊,是一天比一天有出息!”

“可不是嘛,现在居然连自行车都买上了!”

邻居们看着吕新华骑着锃明瓦亮的自行车疾驰而去,再次感叹着。

ps:又是周一啦,亲们,多多支持呀!

在年代文吃瓜(三十四)

刚刚在邻居们面前显摆了一把,还被众人冠以“第一”的赞誉,吕新华心里那叫一个美。

两条腿,仿佛被灌入了无穷的力气,蹬脚蹬子的时候,仿佛转风火轮一般。

吱嘎!

吕新华用力捏住了手刹,自行车精准的停在了西街口饭店门前。

咳咳,这般闪耀的时刻,当然要展示给女票看啊。

孔雀可不能白开屏。

孟瑶这段时间在饭店的处境,有些微妙。

饭店上下的职工,依然排挤她,不让她给顾客做菜。

但,到了做工作餐的时候,饭店经理就会让孟瑶掌勺。

还有那个服务员,对孟瑶还是恶声恶气,可她在吃孟瑶做的饭菜时,那叫一个凶勐,那叫一个享受。

看到服务员吃饱喝足后,餍足的小模样,孟瑶只觉得一股股的成就感油然而生——

你不喜欢我,却喜欢我做的菜!

其实,这矛盾的本身,就是对孟瑶的褒奖!

孟瑶眼底的亮光,又开始变得明亮起来。

她跟服务员之间也有了一种怪异的“友谊”。

服务员张嘴还是阴阳怪气、尖酸刻薄,但孟瑶却从中听出了些许善意。

这,也是一种朋友吧。

虽然不能肝胆相照,虽然不能相互关心,却也能让她的孤寂得到缓解。

有了“朋友”,饭店经理与她也有了交流,孟瑶对于这个陌生的、全新的世界,有了几分融入。

她不再患得患失,不再畏首畏尾。

至于唯一的朋友吕新华,已经出差一个多礼拜,孟瑶竟丝毫都没有在意。

所以,当吕新华骑着簇新的自行车,单脚撑着地,摆出一个非常酷的poss时,孟瑶并没有太过惊喜。

吕新华沉浸在自己的“成就”中不可自拔,他没有发现孟瑶的异常。

他还在得意的炫耀,“瑶瑶,你看怎么样?全新的,凤凰牌,在我们大院,我是第一个买自行车的年轻人!”

骄傲啊!

当了第一的人,就是这么的骄傲。

如果换成几天前,看到吕新华这副模样,孟瑶一定觉得:“哇,他好厉害!”

会开汽车,还会修车。

孟瑶是古人穿越,她从未见过汽车这种“神器”。

不用马拉,不用喂草料,居然就能跑。

速度还那么快!

吕新华练车的时候,曾经拉着孟瑶转了一圈。

孟瑶直接被汽车的神奇,被那种风驰电掣的速度震惊到了。

这么威勐的大家伙,吕新华却能轻松驾驭。

吕新华真是太厉害了。

那个时候,是孟瑶被降智、被pua最关键的时刻。

亲眼见到吕新华的牛逼,而这么牛逼的吕新华又是她唯一的朋友,孟瑶骄傲又自卑。

她在精神控制的泥潭越陷越深,正式从自信朝着自卑走去。

就在孟瑶几乎要失去自我的时候,顾倾城出现了。

顾倾城用孟瑶最擅长的厨艺,重新感受到了成就感。

然后,顾倾城又用自己的超高待遇,让孟瑶知道:真正牛逼的人,是个什么模样。

“这自行车,挺好的!”

孟瑶有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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